定于10月10日14:30拍賣的“位于海安縣南莫鎮柴垛村4、5、6組的353省道取土坑回填區域(面積約400畝)十二年經營權”調整為“海安縣南莫鎮柴垛村4、15、16組的353省道取土坑回填區域(面積約400畝)十二年經營權”,特此更正